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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县政府出台《中方县残疾人扶助办法》(图)
发布日期:2009-07-01 05:06:21 【 】【打印】【关闭】 浏览次数:283

  6月26日,中方县政府下发了《中方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方县残疾人扶助办法>的通知》(中政发[2009]8号)文件,标志着中方县残疾人事业走上法制化轨道。
  在精神病防治康复方面,该办法明确规定,精神病患者的康复治疗,由卫生部门纳入特殊门诊范围。对符合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条件的精神病患者,由民政部门纳入救助范围。
  在残疾人教育方面,该办法明确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夫妻双方残疾或其中一方重残的残疾人家庭学生,以下简称贫困残疾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由县财政按每学期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补助寄宿生活费等费用。
  对接受高中以上阶段教育的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学生,由县财政按每月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补助寄宿生活费等费用,并由学校减免30%的学杂费。
  该办法还对残疾人在就业、康复、扶助、医疗、环境、维权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给予了明确界定。
   来源:中方县残联潘建湘
   责编:小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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