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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我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11 15:14  信息来源:  字体:

各市州残联,省残联机关各业务部室,各直属单位:

2010年是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最后一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省委20号文件精神,全面开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做好2010年度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0年度我省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统计内容变动项目

(一)快报统计时间及指标变动

1、中国残联决定,自2010年起,快报的统计时间提前一个月,为上一年度的111至本年度的1031

2、增加“本年度社区康复协调员总数”指标。

(二)年报中康复、就业、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领域的部分表格指标有所调整。

(三)台账中康复、教育、组织建设领域新增设表格,部分台账指标变动。

1、根据各业务要求,2010年台账新增设了《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登记表》、《残疾人辅助器具机构人员情况登记表》、《未入学残疾儿童登记表》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实名制登记表》四张表格。

2、原《新收训孤独症儿童登记表》变更为《“十一五”年度收训孤独症儿童登记表》,指标变动较大。

3、康复、体育业务领域与残疾人相关的台账表中,增加残疾人“身份证号”指标,通过系统接口实现残疾人的身份验证。

二、关于启用网络版统计管理系统的说明

为了适应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求,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10年起将正式启用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网络版进行统计数据填报。

网络版管理系统的启用,将从技术手段上提高数据的报送审核效率,便于各级业务部门实时掌握和管理基层业务工作进展,方便快捷地查询数据,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特别是通过网络版录入台账数据,可通过系统接口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公安部全国公民身份数据库对残疾人身份进行验证并提取相关的数据,保障数据的真实有效性,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三、2010年统计数据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1、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制度

报送时间:2010111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09111日至20101031日。

2、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年报报表制度

报送时间:201111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1011日至20101231日。

3、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制度。

报送时间:201111日前。

数据统计起止日期:201011日至20101231日。

(二)工作要求

12010年统计系统从单机版升级为网络版,增加了工作难度。各市州统计工作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业务及电脑网络知识,尽快熟悉和掌握系统的使用,保证统计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2.网络版系统通过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残疾人身份验证和数据共享,将更好地保证基层台账数据的准确性并发挥其效用。各市州统计工作人员应阅读并签署《公民身份信息、残疾人基本信息查询保密承诺书》,上报省残联残工委秘书处备案。

3.要继续推进基层电子化台账建设,加强基础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源头数据质量。

4.在数据填报之前,要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和指标解释,据实认真填报。相关业务部门要与统计人员积极配合,核实数据,保证统计数据衔接一致,符合实际。上报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软件逻辑审核和业务部门审核无误后方能上报。

5.统计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残疾人事业统计业务水平,采取提供统计数据、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制作统计图表等方式,向领导和业务部门提供决策和工作管理的数据支持,同时通过文件、网站、印刷品等渠道,以数据的形式向各级政府、社会公众宣传残疾人事业。

6.各单位应根据不同时期的统计工作重点,不断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加强统计工作管理,强化基层统计建设,建立统计工作制度,并将统计工作纳入业务和统计人员的考核范围。

7.各单位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培养,稳定统计队伍。统计人员发生变动应严格按照《中国残联系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上报,签署《公民身份信息、残疾人基本信息查询保密承诺书》做好备案工作。根据统计工作进度安排,在数据上报、审核等重要时段,原则上不安排统计人员外出。

四、业务指导或技术支持单位联系方式

(一)省残联残工委秘书处

联 系 人:姜彪     

联系电话:0731-84619523

电子邮箱:jiangziyagg@126.com

(二)软件技术支持(久其公司)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010-585611998884

 

附件:中国残疾人事业统计管理系统网络版技术环境与安全保障要求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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