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残联:
根据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电商培训及扶持工作的通知》(湘残教就字〔2021〕14号)精神,现就2021年度电商助残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实现就业增收的残疾人;
(二)开设网店或设立电商企业的电商创业残疾人;
(三)直接吸纳残疾人从事电商岗位就业或者帮助残疾人销售产品的电商企业、电商产业基地。
二、资金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实现就业增收的残疾人和开设网店或设立电商企业的电商创业残疾人。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上的(以网店后台流水为准,微信朋友圈不计入,下同),一次性给予5000元电商就业增收扶持。稳定帮扶10户以上残疾人家庭产品上行,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销售额达50万元以上的残疾人电商创业者,一次性给予10000元电商创业扶持。省级财政根据地区贫困程度不同安排扶持资金,乡村振兴重点县为扶持标准的90%,其他财政直管县50%;市及市辖区申报对象的扶持资金,由市区财政自行承担。
(二)直接吸纳残疾人从事电商岗位就业或者帮助残疾人销售产品的电商企业、电商产业基地。与10个以上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建立电商扶贫助残产品直采、直供合作关系,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为基地销售产品达800万元以上的,省级给予12万元补贴。市县补贴要求和标准由市县自行制定。对集中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直接吸纳残疾人就业人数10人以上的,纳入各级残疾人阳光就业基地扶持范围。其中,就业1年以上的残疾职工总数省级基地在35人以上且残疾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的,省级给予12万元补贴(相关资料按省级就业示范基地资料要求另行报送)。符合市县级就业基地有关要求的,由市县纳入就业基地范围给予补贴。
三、申报要求
(一)各市州、县市区残联申报时可参考《湖南省电子商务助残扶贫工程行动方案(2017-2020年)》和省残联《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电商培训及扶持工作的通知》,掌握政策标准,严守申报要求,严格档案管理,在市州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天。
(二)各市州、县市区残联要严格审核申报资料,特别是帮扶残疾人的情况、协议签订情况、产品销售情况等,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必要时到商务部门和电商平台进行核实。凡申报资料弄虚作假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五年内不得申报残联系统的各项扶持政策。残联系统工作人员,串通残疾人、电商企业伪造申报资料,或者明知申报资料弄虚作假,仍为其办理申报,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三)省级给予补贴的,各市州残联将申报资料(附件1.2.3),于2022年1月28日前上报省残联教就部,县级做好配套资金安排。由市、区给予补贴的,由市州按本通知精神组织申报、审核和资金预算、拨付等工作,申报资料无需报省残联。
联系人:教就部文立平
电话:0731-84619504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1月11日
附件1 电商助残补贴审批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籍贯 照片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电话 残疾人证号码 微信 残疾类别 及 等级 家庭 人口 QQ 家庭详细地址 申请补贴类型 电商就业增收扶持 □ 电商创业扶持□ 销售电商平台(就业增收扶持申报填写) 销售的主要产品 销售金额 稳定帮扶人数及金额(电商创业扶持申报填写) 被帮扶人姓名 销售的主要产品 销售金额 被帮扶人联系方式 销售情况说明(佐证资料可附后) 县市区残联 意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市州残联 意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公章): 省残联 意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公章): 附件2 电商企业、电商产业基地助残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及代码 企业详细地址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联系电话 是否残疾人 民族 政治 面貌 销售电商平台 销售的主要产品 年销售金额 帮 扶 工 情 况 基地名称 销售的产品 销售金额 协议开始时间 基地负责人签名(附电话) 销售及帮扶情况 佐证资料清单(具体资料可附后) 县级残联意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公章): 市级残联意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公章): 省残联意见 审核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单位(公章): 附件3 湖南省2021年度电商助残工作补贴资金申报汇总表 市州残联(公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县市区 电商就业增收扶持(0.5万) 电商创业扶持(1万) 电商企业帮扶残疾人销售扶持(12万) 安置残疾人就业扶持(12万) 总计补贴金额 省补金额 市县补贴 总计 市残联经办人签字: 市残联领导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