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养服务介绍:
为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及护理、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为主,辅之以运动功能训练、职业康复与劳动技能训练的服务。
服务形式有寄宿制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托养服务、居家托养服务。
托养服务对象:
(一)具有本省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处于就业年龄段(男性16-59岁,女性16-54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二)以下人员不得纳入托养服务对象
1.集中供养对象;
2.在医疗、康复机构接受治疗或康复训练的。
(三)以下符合托养条件的对象优先享受托养服务
1.经评估,有迫切托养服务需求、且没有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
2.没接受过残疾人托养服务的;
3.建档立卡户的贫困残疾人。
申请流程:
有托养意愿,符合托养条件的残疾人持《湖南省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审批表》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申请接受托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