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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康复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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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简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的重要部署,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减轻残疾儿童家庭负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我省2018年建立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可以向当地县级残联申请康复救助,经审核批准后接受训练、手术、辅具适配康复服务。

    二、申请条件

    (一)康复救助对象为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残疾儿童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其他经济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

    (二)康复救助对象条件:

    1.具有湖南省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评定指定医院、三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2.残疾儿童监护人有康复意愿,预期合理。

    3.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并经定点康复机构评估有康复潜力,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

    三、服务申请渠道

    (一)线下渠道。由残疾评定指定医院或三级医院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评估(康复需求明确的持证残疾儿童可不进行评估)后。残疾儿童监护人根据评估意见,填写《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持家庭户口本、诊断证明书或残疾人证原件,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监护人也可委托他人、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等代为申请。

    (二)线上渠道。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网址:https://service.cdpf.org.cn/api?method=zclWssp.

    home.index”。按照“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个人用户→注册、登录申请”的流程进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申请版块,填相关信息后,向户籍地或者居住证发放地残联提出服务申请。

    (四)服务申请

    (一)基本流程图

    (二)康复手术流程图(以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手术救助为例)

    (三)省康复中心入训流程图






    五、服务经办机构及定点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定点服务机构信息表

    省残联门户网站

    六、相关政策链接

    1.《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823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nan.gov.cn/xxgk/wjk/szfwj/201810/t20181012_5117777.html

    2.各市州、县市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细则见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残联门户网站或直接向当地残联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