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办事服务>服务>残疾人>残疾人证

变更

  • 办理须知
  • 办理流程
  • 表格下载

    残疾人证类别/等级变更服务指南

    一、    申请条件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请残疾人证变更。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通过中国残疾人服务平台注册、登录进行残疾人证新证申请,选择需要评定的残疾类别,提交至属地残联受理。

    二、    评定

    系统根据用户所选择的残疾类别筛选属地的评定机构,残疾人可在线打印评定表,携带打印的评定表在指定的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由评定机构在线填写评定信息。

    三、    审核

    区县残联根据评定结果审核发证。

    四、    进度查询

    残疾人通过全国残疾人服务平台个人中心,查看办理中的变更流程,可以查看当前证件办理情况。

    五、    评价

    对于服务完成的类别等级变更,可以对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态度、服务整体情况做出综合性评价。